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79.71%和单位自筹20.29% ,招标人为 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南苏曹村。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油漆厂路(含桥梁),全长1105米,道路红线宽25米,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配建3800个停车位设施配建,主要包括智能车位改造建设、智能终端等。新建2100个充电桩,主要包括快充终端设备安装、变压设备及充电桩施工建设。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及所有财务决算审核审计完成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及完成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造价控制等,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0 09:00:002024-08-2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致谦;电话:18532312306。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芬霞;电 话:0310-80171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18532312306
电子邮箱: 暂无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投标人/供应商8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 地址: 邯郸市世纪大街2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致谦 联系人: 陈芬霞
电话: 18532312306 电话: 0310-801717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