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1 13:32:56 浏览:59

项目概况

长治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992024AGK00419(SJZC-20240515)

2.项目名称:长治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3.采购计划文号:

ZFCG-140499-2024-1-003649-001、ZFCG-140499-2024-1-003649-002

ZFCG-140499-2024-1-003649-003、ZFCG-140499-2024-1-003649-004

ZFCG-140499-2024-1-003649-005、ZFCG-140499-2024-1-003649-006

ZFCG-140499-2024-1-003649-007、ZFCG-140499-2024-1-003649-008

ZFCG-140499-2024-1-003649-009、ZFCG-140499-2024-1-003649-010

ZFCG-140499-2024-1-003649-011、ZFCG-140499-2024-1-003649-012

ZFCG-140499-2024-1-003649-013、ZFCG-140499-2024-1-003649-01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10.40万元(第1包屯留区576.00万元;第2包潞城区、平顺县576.00万元;第3包襄垣县、武乡县460.80万元;第4包潞州区、壶关县460.80万元;第5包黎城县345.60万元;第6包沁源县345.60万元;第7包长子县、沁县345.60万元)

6.最高限价:3110.40万元(第1包屯留区576.00万元;第2包潞城区、平顺县576.00万元;第3包襄垣县、武乡县460.80万元;第4包潞州区、壶关县460.80万元;第5包黎城县345.60万元;第6包沁源县345.60万元;第7包长子县、沁县345.60万元)

7.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02号)和《关于组织做好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4〕235号)要求,11个县区2024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重点乡(镇)27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的基本项目,即:SO2、NO2、O3、CO、PM10、PM2.5六项监测指标、质控设备(动态气体发生器、零气发生器等)、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采样系统及安装配套附件、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等。

8.采购需求:本项目共7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1

长治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建设(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长治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点位)清单)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中标人应当在采购人付款前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需求。

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调试后两个月内完成颗粒物手工比对并出具报告,2024年年底前验收完毕并通过市级系统平台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省级、国家平台,实现联网运行,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

联合体

注:

①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②供货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及运维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9.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则在后续其他包中将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7日00时00分00秒(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

3.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网络递交):请登录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

cn/home.html)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的《山西-投标人入驻与配置操作指南-投标人》《CA申领办理》《CA管理操作指南—CA登录》等相关操作指南进行投标。

2.开标时需要使用电脑和CA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锁到开标地点解密或者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解密。

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或终止等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布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长治市紫金西街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55-2027422(办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99号6号楼1单元0201-1

联系方式:0351-2522643(办公)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梁轩、李林、王玮

电 话:0351-2522643(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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