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煌歌广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4-09-01 14:19:28 浏览:65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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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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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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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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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27,54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pbbf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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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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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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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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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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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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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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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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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竹县煌歌广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现对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本项目批文编号及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修改为:川投资备【2408-511724-04-01-675889】FGQB-0580号,资金来源修改为:企业自筹。
2、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修改为:建设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社交、旅游、生活服务等一站式购物商业中心,占地50亩,改建商铺500户,同时充分利用煌歌广场室外步行街空间,新建地下车库,包含1200个停车位及充电桩等附属设施,打造商业、文化、旅游相融合的特色商业街区。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或城市更新设计业绩,其建设内容须包含建筑立面改造(或建筑风貌改造)。(已完成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更正为:“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已完成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勘察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的基础上,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注:已完成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更正为:“勘察业绩: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注:已完成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设计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的基础上,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提升改造工程或城市更新设计业绩,其建设内容须包含建筑立面改造(或建筑风貌改造)注:已完成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更正为:“设计业绩: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注:已完成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分。”更正为:“设计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得0.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设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中“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5(不少于0.25)分。”更正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25(不少于0.25)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勘察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权重”中“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5(不少于0.25)分。”更正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25(不少于0.25)分。”
9、报名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 09月20日 09 时00 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新的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大竹淏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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