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BXZZC2024-C3-32003-GTZB (重)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象州县农业品牌培育推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迎宾路1号新华社广西分社办公大楼二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象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传播推广服务
服务范围:创作“象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形象设计。包含创意、策划 LOGO、宣传语、产品包装。要求符合“象州大米”定位,作品主题表现准确 ,基调积极向上,象州特色明显 ,无版权及著作权侵权行 为 。市场研究报告一份(约5000字)。品牌战略规划(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品牌战略策划、产品战略策划、招商策略)一套,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方案一套,成功注册 LOGO商标或著作权。
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谭轶、蒙代慧、唐志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的规定计算所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为84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象州县农业农村局或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31号
联系方式:龙工,0772-4307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西山路719号
联系方式:李娟娟,0772-428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娟
电 话:0772-42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