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环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508MA22C8DX2N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6楼6417室 | 85.14(均分制) | 2800000元 |
工程类 |
名称:苏相合作区零星道路恢复工程 施工范围:苏相合作区零星道路恢复工程 施工工期:一年(以采购人签发的第一份委托单时间为开始时间至一年后止)。一年履行期届满或最终实际结算额达到合同金额即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不再签发委托单。如已委托项目尚未完成,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的委托单所载日期为准,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项目经理:杨上贤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91914488 |
沈荣、李宗根、刘小林(采购人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永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7楼
联系人:刘小林
联系电话:0512-69398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王道玉、吴伟
联系电话:0512-68303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道玉、吴伟
电话:0512-6830327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