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GZSW24000FC3134]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16:47:54 浏览:44

一、项目编号:GZSW24000FC3134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之二3010房 折扣率:8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服务类(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根据饭堂服务外包考核情况以及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川黄雨花林晓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成交金额计算成交服务费,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注:(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4)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3.31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00 35.00 10.00 94.00 1 1
广东景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35.00 9.34 89.34 2 2
广东金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00 35.00 9.77 86.77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12号

联系方式:0760-8888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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