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湖盛大厦4套办公用房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4-09-12 08:54:04 浏览:48

项目编号 |
GR2024ZJ1007835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湖盛大厦4套办公用房整体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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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5,259,166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2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 500 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账号:811284592000128),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过户所需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11、本次转让项目转、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