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WXXQ202407016-X03]中欧低碳产业园产业集聚区二期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4-09-23 16:32:03 浏览:48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中欧低碳产业园产业集聚区二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低碳产业园产业集聚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中欧低碳产业园产业集聚区二期项目) 锡新行审投备[2024]6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发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南侧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922.4平方米,拟建设3栋标准化生产厂房、辅助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4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3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378平方米;其中2栋主要适配重型工业,1栋主要适配轻型工业,最大层数11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9米,单体最大高度59.9米,容积率≥2,绿化率≥15%。建安造价金额(不含设备费)约31401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747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21.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在用地范围之外为该项目配套的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设计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项目竣工备案结束。凡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无论上述所列项目全面与否,皆为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只要招标人提出,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具体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包含原始场地堆土)、支护及降水、地基及桩基、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建筑工程、幕墙工程、装饰工程、水、电、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楼宇亮化工程、室内外标识标牌、室内外停车划线、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海绵、景观亮化、光伏太阳能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①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017]第35号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3日 16:00 时至2024年09月2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发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建: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G栋(2号楼) 
地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A栋708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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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朱工、还工 
电话:
0510-85211676 
电话:
1386160624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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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623904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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