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外送检验检测项目(QIJ24C00297)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8:45:00 浏览:74

项目概况:

“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外送检验检测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QIJ24C00297

项目名称: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外送检验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300,000.00元 1 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3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3日 至 2024年9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黔江区中医院医务部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9日 14:30

磋商地点:黔江区中医院医务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张钟

采购人电话:7922824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石城路165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钟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96425159

九、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外送检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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