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常山县狮子口片区展厅拆除处置
发布时间:2024-09-24 09:05:39 浏览:60

项目编号 |
GR2024ZJ1008147 |
项目名称 |
衢州市常山县狮子口片区展厅拆除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常山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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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39,6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24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双方按《特别事项约定》标准承担。
2、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97999010400217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3万元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 (户名:常山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常山支行,账号:358458356889)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除、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除、装载、运输过程所需 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 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拆迁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之日起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2000 元/ 天 。
(7)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