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板峪河流域)】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7:21:24 浏览:67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除投标总价表外,其他内容作废,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相应调整,投标单位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3、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版工程量清单。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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