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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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由甲方代表1人及从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由甲方代表1人及从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7日内,定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在定标会议上推举定标委员会主任。修改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7日内,定标委员会成员应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在定标会议上推举定标委员会主任。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