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已由苏发改基础发〔2023〕123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蒋坝船闸位于洪泽区蒋坝镇南侧金宝航线与洪泽湖连接处,上闸首切洪泽湖大堤入洪泽湖,下闸首经金宝航线与大运河相连,是沟通洪泽湖与高邮湖及京杭运河之间的主要航运通道节点。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金宝线航道按照Ⅲ级标准整治,改建船闸工程为Ⅲ级通航建筑物。本次工程的任务是落实航道规划要求,拆除并按Ⅲ级船闸标准改建蒋坝船闸,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同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建筑物安全。
蒋坝船闸上闸首位于蒋坝镇洪泽湖大堤上,上游与洪泽湖连接,下游通过船闸引河与三河连接。根据《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水利厅 2011年),洪泽湖大堤堤防级别为1级,船闸引河堤防为入江水道三河段左岸堤防的组成部分,其级别为4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JTJ 307-2001)确定船闸水工建筑物等级:上闸首、部分上游导航墙、部分闸室建筑物级别为1级,下闸首及部分闸室为2级,上下游导航、靠船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蒋坝船闸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① 船闸工程,为Ⅲ级,船闸尺度为 230×23×5.0m(口门宽×闸室长×最小槛上水深);② 上下游引航道(含导航墙、靠船墩、护岸)工程,长度不小于 480m;③ 跨闸交通桥工程 1 座;④ 下游锚地工程;⑤ 配套水土保持、管理设施及生产生活用房等。
计划施工总工期约36个月。批复工程总投资约8.47亿元,对应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费概算约60.84万元。
2.3本标合同水保监测范围内工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相关规定,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
招标内容:自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设计水平年期间,在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汇总、分析各阶段监测数据成果,分析评价防治效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记录、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配合完成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与备案,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验收核查等。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内容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并提交监测成果。
2.5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保专项验收完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水保专项验收的备案,并完成验收核查之日止。(电子投标文件按1460日填写)
2.5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蒋坝船闸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满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和专项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报备回执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8.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5%;70%;75%,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60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报价(20分) | 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得最高分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①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1%,在20分基础上扣1分; ②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1%,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
2 |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大纲(45分) | ①监测工作大纲内容齐全,监测项目齐全、监测频次符合要求,监测计划合理可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②监测方法与监测措施合理、得当,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③监测点位布设合理,监测目标清晰明确,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④监测成果提交的相关报告全面、及时,并满足专项要求,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⑤监测要点分析合理、得当,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⑥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⑧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⑨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3 | 投标人 人员素质 (17分) | 项目负责人(7分) | ①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类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得2分;最高得3分。 ②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有一个加2分,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报备回执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赋分。】若提供的业绩证明不能反映工程规模,可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 |
项目组人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 (10分) | ①专业人员配置3分。 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职称3分。 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③资格证书4分。 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水利水电类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赋分。 | ||
4 | 监测设施(9分) | 监测种类、功能的数量和先进性、可靠性满足监测需要,专用设备、交通、办公、通讯设备等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5 | 单位能力要求 (3分) |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3星以下得1分,3星得2分,4星及以上得3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 |
6 | 类似工程业绩 (6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报备回执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不能反映工程规模,可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 |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7290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张蓓蓓、顾翀
电话:025-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3507777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