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16:15:03 浏览:74

  

关于《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33页: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项目类似业绩

10

以上1~3 项合计最多得10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项目类似业绩

11

以上1~3 项合计最多得11

    

二、原招标文件第35页: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分)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内容

(3分)

评审内容:对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

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内容对比评审,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分)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内容

(2分)

评审内容:对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

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内容对比评审,优得2分;良得1.8分;一般得1.6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7日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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