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已由重庆两江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21]3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纯水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已由重庆两江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21]3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重庆两江中心医院)、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纯水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为210亩,建筑占地面积46226.4㎡,总建筑面积391871.4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78399.86㎡,地下总建筑面积113471.59㎡。按照三甲医院标准建设医疗综合楼、住院楼、医疗辅楼、感染楼、发热门诊以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床位1500张。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含纯水设备、管网(含支架、套管、管网附件)、控制系统、设备基础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1.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重庆两江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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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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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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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205233 | 联系电话: | 023-63548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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