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迟召开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 土地平整)定标会的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17:30:51 浏览:74

关于推迟召开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

土地平整)定标会的延期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2024924日完成项目评标,并于2024930日结束定标候选人公示。现根据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发布《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原评标所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召开定标会进行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相关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由于工作部署需要,本项目定标会需延期召开,召开时间自发布本延期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召开本项目定标会。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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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17: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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