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山市城南片区冯湾安置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0 17:34:22 浏览:66

项目名称

潜山市城南片区冯湾安置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3GC24A01G103

招标人

潜山市兴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8165567

最高限价

187028863.56元

代理机构

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招标部联系人:程淑芬   联系方式:1535733399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0081000

计划工期

65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650日历天

 

  址

福建省龙海市榜山镇紫云西路6号

 

投标价(元)

163006616.61

 

项目负责人

周谢健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2352***

 

技术负责人

蔡成友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业绩

漳州统一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工程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福建海山重工有限公司综合车间项目综合车间、门卫一、门卫二、消防泵房项目”获评2022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钢结构工程)

 

企业业绩

福建海山重工有限公司综合车间项目综合车间、门卫一、门卫二、消防泵房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650日历天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5楼B座

 

投标价(元)

163145277.68

 

项目负责人

王智超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2312***

 

技术负责人

赵猛门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业绩

一谷一园标准厂房项目单层及多层厂房C区工程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筑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650日历天

 

  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 1301 室

联合体成员: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83 甲号

 

投标价(元)

161910887.18

 

项目负责人

牛正雄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152***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业绩

山东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包头市监委留置场所项目施工被授予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企业业绩

中冶德贤公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时间

2024年1010日至2024年1014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程淑芬,联系电话:1535733399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53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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