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4-10-14 14:37:44 浏览:60

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09G241014001001

1.标条件

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已由黑电经研[2024]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寿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

2.3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18.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新建1#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2#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3#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1,总工期:41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0.4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7-2024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10141700分至年20241021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1169 3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1169 30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100903386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寿县供电分公司

 址: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202

联系人:刘先生

 话:0451-539533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

人:陈永久

   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授权传真:0451-88188888

授权E-mail975989795@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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