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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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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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检) 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执业培训合格证。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上报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质量(检)员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华亭市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