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坝镇区7个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6 18:22:52 浏览:57
投资项目代码2407-445281-04-01-767506
投资项目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坝镇区7个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坝镇区7个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坝镇区7个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坝镇区7个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10-15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十六局集团南方

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4.9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城建设计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5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工程设

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3.18分。

第一候选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十六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报价:41539221.86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40.012%,装饰工程投标下浮率:1.012%,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投标下浮率:5.010%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51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荣妍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京111202220230139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第二候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报价:41542243.75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40.003%,装饰工程投标下浮率:1.005%,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投标下浮率:5.003%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51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石绍磊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144202320230614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第三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报价:41536095.95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40.020%,装饰工程投标下浮率:1.018%,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投标下浮率:5.019%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51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马建欣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津1122018201901345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异议受理部门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

0663-265882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663-2222343

联系地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4号楼2楼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17 公示结束日期2024-10-21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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