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三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七二三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批准文号:2204-330252-04-01-63082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鼎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小区内设开关站1 座,配电室2座,公用空气绝缘SF6单元式环网柜32柜,配电变压器容量为(8*800)kVA,公用低压开关柜36柜。新敷设ZC YJV22-8.7/15kV 3×300 电力电缆约2400米。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庵东镇元祥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开关站新建、配电室新建、高、低压柜安装、电缆敷设、电缆中间接头安装等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207.7821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施工规范、标准及行业规定的要求;确保通过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竣工验收、备案并通电。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七二三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资格:
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宁波东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 系 人:胡鑫
联系电话:159065881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29号永利大厦5楼
联 系 人:范奇挺
联系电话:1378003662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