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7 11:58:36 浏览:59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1017日至20241021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汾西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建设工期

1

山西晋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875609.72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0日历天

2

山西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882659.65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0日历天

3

山西国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886037.26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山西晋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子奕

一级建造师证

1142023202402398

2

山西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禹

二级建造师证

2142021202262288

3

山西国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志鹏

二级建造师证

214202120226110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山西晋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

山西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3

山西国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晋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刘国臣、15582666684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汾西县城西大街

联系电话:1560347097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西县公安局

 址: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东大街

联系人:13934071216

 话:郝燕军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城镇兴农路东步行街B2号

联系人:刘国臣

 话:1558266668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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