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西平水库水质提升工程,本次工程投标存在重大受贿嫌疑,业主收受企业的钱财,进行腐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票决法,对定标候选人根据其得票数的多少进行排名。 定标环节的票决遵循“多数且过半”原则,推荐得票数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并依照得票数高低排名产生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我司恳请监督单位对这种情况严查!
问题:2、项目采用的票决法评标入围办法让其他参加投标单位无法受到公平公正公开竞标,这样的投标还有什么公平可言,不看公司资质,信誉,奖项,业绩。只看给了多少钱给业主,我司虽然没有钱给业主和代理,但是也知道可耻二字怎么写!如果监督单位不把工作做好,监督好这些腐败行为,迟早是扰乱投标市场!
问题:3、西平水库水质提升工程,本次工程存在利益输送,代理机构为了非法经济利益,与投标人勾结,相互串通,出卖业主利益,从中谋取中标。违反招投标公平公正精神的恶势力违规行为,触犯国家的建设工程法律利益。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诚信经营,
问题:4、西平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评标办法为直接票决法。代理垄断东莞市投标市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回复:关于上述4点问题的答复如下:本项目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水务〔2023〕195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2〕28 号)、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类招标文件2023年10月(试行)等国家、省、市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若贵单位发现本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情形的,可根据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