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长宁镇提灌站提升改造和扩面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2:37:11 浏览:68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4000079

二、项目名称:长宁镇提灌站提升改造和扩面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辽宁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双创基地2号楼1023号 2,031,59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辽宁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B02091000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长宁镇提灌站提升改造项目 长宁镇提灌站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王坤 注册编号:辽221171885793,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飞罗文全李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宁镇城西路305号

联系方式:17683101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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