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洪阳镇绿美生态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17:31:38 浏览:56
投资项目代码2405-445281-04-01-841000
投资项目名称

普宁市洪阳镇绿美生态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普宁市洪阳镇绿美生态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普宁市洪阳镇绿美生态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普宁市洪阳镇绿美生态风貌提升示范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10-22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1.2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8.6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4.94分。

第一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报价:34920617.58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40.013%,装饰工程投标下浮率1.006%,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投标下浮率5.014%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5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绳鹏程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津212141529468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第二候选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报价:34921756.60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40.021%,装饰工程投标下浮率1.007%,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投标下浮率5.008%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5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苏易展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京1112023202310675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第三候选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报价:34922626.88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40.001%,装饰工程投标下浮率1.008%,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投标下浮率5.004%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5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盖韶南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晋1142023202302911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异议受理部门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

普宁市洪阳镇商贸城一路2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663-284222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663-2222343

联系地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4号楼2楼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23公示结束日期2024-10-25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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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7: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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