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变更内容为:
1、原公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变更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其余内容不变。
河北骥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