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 91321000MA1MHRRN58 | 扬州市物港路10号 | 95(均分制) | 557782元 |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有资质的餐饮企业对机关食堂进行管理,包括食材烹饪、食堂卫生管理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4个月(服务周期是2024年1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李小伟、许金泉、王燕
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服务类标准(成交金额*1.5%),即8366.73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李诚
联系电话:82163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联系人:高刘英
联系电话:1855613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刘英
电话:1855613119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