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16:49:13 浏览:72

一、项目编号:XDR2024-CG-007

二、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棠下镇新昌社区昌盛一路40号 下浮率:0.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工程类(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天 林小娟 粤2442021202202255 1,255,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海林雷明阳刘庆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00 50.00 9.96 92.96 1 1
广东冠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00 42.50 10.00 81.50 2 2
清远市腾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00 15.50 9.99 45.49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滨江路31号

联系方式:13416587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锦霞路万基金海湾豪庭B区6栋803

联系方式:18023303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柏林

电 话:18023303850

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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