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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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棠下镇新昌社区昌盛一路40号 | 下浮率:0.22% |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工程类(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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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天 | 林小娟 | 粤2442021202202255 | 1,255,100.00 |
赵海林、雷明阳、刘庆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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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 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提质工程(含建设烈士英名墙)):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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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00 | 50.00 | 9.96 | 92.96 | 1 | 1 |
广东冠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00 | 42.50 | 10.00 | 81.50 | 2 | 2 |
清远市腾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00 | 15.50 | 9.99 | 45.49 | 3 | 3 |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滨江路31号
联系方式:13416587690
名 称: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锦霞路万基金海湾豪庭B区6栋803
联系方式:18023303850
项目联系人:曾柏林
电 话:18023303850
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