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县东方大街(新城路-邯临南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08:54:42 浏览:62
本招标项目邱县东方大街(新城路-邯临南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邱县行政审批局以邱审批字[2023]112号批准,招标人为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业主为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敷设雨水管道D1200-D1350,长度4620米;敷设污水管道D600-D800,长度4620米。管材均为钢筋混凝土管,同步修剪配套的检查井、雨水口、用户甩线等其他相关附属设施。2.1.2计划工限:120日历天。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3.1.2其他要求:1.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3.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完成情况(2021年10月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文件中至少附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及双方盖章页);5.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