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
具体变更:1.“招标公告→7.其他公示内容→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变更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投标须知前附表→6. 1.2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三名。是否排序:不排序”变更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3.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3和6.1.4条款。
4.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5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3.6定标办法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