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2024-2025年度乡镇小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7:08:18 浏览:59

项目概况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2024-2025年度乡镇小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104670030002
    项目名称: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2024-2025年度乡镇小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17928
    最高限价:2717928
    采购需求: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2024-2025年度乡镇小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2022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冀财采【2022】6 号)的规定,(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文件开启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 //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的名单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01至2024-11-07,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线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dtf格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 2、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实施“双盲”政策。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须符合招标文件对技术标编制要求,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出现,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任一河北省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或在线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 4009980000。办理 CA 秘钥咨询电话:16631251209 ,在线办理 CA 秘钥登录网http://hebca.com/ggzybd.html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采购人电话:0312-8012394; 代理机构电话:0312-2010568 邮箱:hbxxgcgl@163.com 6、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保定市清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12-7950975 电子邮箱:1227533822@qq.com 7、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
    联系方式:0312-8012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兴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瀚尊国际B座2622室
    联系方式:0312-2010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燕
    电话:0312-2010568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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