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11014210 |
项目名称: |
万年县陈营公寓项目地下室基坑剩余卵石土砂方转让 |
标的名称: |
万年县陈营公寓项目地下室基坑剩余卵石土砂方转让,挂牌价120,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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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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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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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0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07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详见重大事项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海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海川评报字【2024】第Z100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2.竞买保证金3万元。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将标的外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与项目主体建设中标施工单位,协商内部场地的借用和施工组织安全。
6. 本次拍卖标的为一期地下室已开挖并堆放在地面的部分土砂方(不含二期未开挖部分),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私自采挖地下和周边土砂方,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受让方需与万年县城开公司签订外运协议。
7.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转让方按实际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标的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缴纳,土砂方量测量报告、土砂价值评估报告编制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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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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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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