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三和街道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09:51:51 浏览:59

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三和街道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2024064号)于20241029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本项目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7.3(B)(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之“1、电子投标文件”的第二自然段内容表述有误。

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至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首页(封面)无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至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首页(封面)无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一)投标函”备注(4)。

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4)投标人在本投标函载明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在本投标函载明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工期的相关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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