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2024360901012447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01 10:00:14 浏览:49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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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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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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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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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HPG_JTGL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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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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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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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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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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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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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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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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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G320高安境内改线项目工程(森泽大道高架互通)”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请遵照执行: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附表三 财务要求”条款为“Ⅰ类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20000万元;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现修改为“Ⅰ类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由“是,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的年份:2021年~2023年”修改为“否,无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其余内容不变。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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