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2024360901012447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01 10:00:14 浏览:4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0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ZHPG_JTG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G320高安境内改线项目工程(森泽大道高架互通)”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请遵照执行: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附表三 财务要求”条款为“Ⅰ类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20000万元;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现修改为“Ⅰ类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由“是,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的年份:2021年~2023年”修改为“否,无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其余内容不变。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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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09: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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