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402MH0077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交通银行浦江数据中心(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联航路1111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浦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分两期实施,总用地面积78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36.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330平方米,地下面积4506.1平方米。 本次招标为浦江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2号楼东区及3号楼东区的数据中心工程及相应大型机电暖通设备采购安装,装修区域建筑面积约为32423.76平方米。其中2号楼东区机房区域建筑面积约28134.64平方米,主要为二期数据中心(4层,设机房16个,机柜2700个)和二期冷冻站(2层);3号楼东区柴发及变配电机房区域建筑面积约4289.12平方米,主要为二期柴发动力区(2层)及110KV用户站至2号楼东区用电的变压器等 | ||||||||
工程总投资: | 105412.98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95524.83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49938894.84元人民币(94993.889484万元) | ||||||||
施工工期: | 365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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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00万元(含)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平方米(含),且机房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含)的数据中心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和机房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或施工许可证或竣工备案证明为准,其中机房建筑面积亦可使用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无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20588383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的,有关保函开具相关要求参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执行。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