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同江境内段)“三电迁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07 14:53:11 浏览:5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SG0100G241106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铁鉴函[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综合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同江线K14+065--K53+100

建设规模: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同江境内段)“三电迁改”对受主体工程施工影响的通信、电力设备设施迁改。通信包含平改立和外绕段,工程受影响的铁路通信、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广电、国防等设备设施迁改,其中平改立涉及7处,外绕段涉及3处。电力正线部分涉及10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架空线改为电缆或将既有电杆加高,涉及366kV电力架空线路迁改,架空线均改为铁塔加高跨越;外绕部分涉及12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架空线改为电缆或将既有电杆加高,涉及666kV电力架空线路迁改,架空线均改为铁塔加高跨越;货场涉及3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架空线改为电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5,计划竣工日期20250430

2.3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34,437,256.7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具有铁路“三电”迁改工程施工经历,且至少具备1项近三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

3)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 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近三年内(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存在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不曾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11071700分至20241114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5楼)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押金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11280800分至2024112808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808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11280830分。

6.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缴先生

   话:0451-86421947

 

人:同江市综合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同江市友谊路57

人:腾先生

   话:0454-2922805

 

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5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278507/18704615959

电子邮箱:hljgz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相关公告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