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遂宁市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1
发布时间:2024-11-13 12:10:02 浏览:56
遂宁市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遂宁市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1

 遂宁市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2024〕1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024〕1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力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对安居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拦江镇污水处理厂等12座日处理规模2157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及一体化处理装置进行更新改造提升,优化污水厂中控系统及相关设备、更新监测设施,确保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控、监测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厂区及周边配套进出水管网13公里,确保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3.立项投资额:1095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项目工期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标段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机电安装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1  1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4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户区15栋一、二层商铺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825-85227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力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996号30(商业)21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吕女士 

电    话: 0825-26881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11 1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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