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折扣 |
1 | 苏州岚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320507MACFXN4N9U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3楼-A150工位(集群登记) | 86.38(均分制) | 70% |
服务类 |
名称:年度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年度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具体制作应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分批按时送货,单价不变、按实结算。采购单位提出制作任务后,成交单位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响应,并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制作任务,原则上制作时间不得超过1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标准:根据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
费向阳、朱元吉、范锋
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总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范锋
联系电话:0512-63960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丽丽
电话:0512-652388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