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供冷供热工程(分布式能源河东 1#站)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二)
发布时间:2024-11-13 14:20:16 浏览:4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7,246,27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供冷供热工程(分布式能源河东

1#站)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供冷供热工程(分布式能源河东1#站)一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5号)要求,2024年11月13日前已经发布招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凡涉及使用信用标的标段,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故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原为:“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开标当日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信用标得满分;其他投标人(联合体)的信用标得分按其开标当日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与投标人(联合体)最高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比值乘以信用标满分计算;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投标使用专业分类的开标当日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投标人因未主动接受信用评价登记,其投标所用资质类别无有效评价结果时,其信用标为 0 分。”

现调整为:“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此项均得满分,此项满分为10”。

2、取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4条入围条件的要求。

3、取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入围条件的要求。

4、取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条中“(18)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的要求。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人:成都交子公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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