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九标段(和平村)、十标段(和平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15:54:13 浏览:45

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九标段(和平村)、十标段(和平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己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发改复{2024}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概算总投资2216.88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一般债券资金予以配套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部门预算中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贺兰县习岗镇五星村、和平村、新平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贺兰县习岗镇五星村、和平村、新平村,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用地复垦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六部分。

2.3 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用地复垦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六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养护期:1年,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十个标段:

一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五星村)

二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新平村)

三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新平村)

四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四标段(新平村)

五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五标段(和平村)

六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六标段(和平村)

七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七标段(和平村)

八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八标段(和平村)

九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九标段(和平村)

十标段:贺兰山东麓贺兰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十标段(和平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证。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3日至 20241120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 年12月05日 09 时 00 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址:贺兰县政务大厅

联系人:郭睿

 话:1500860660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中心D栋403室

     人:王珊珊       秦鏕淳     曹瑞

       话:18295389580    18695159669

 

2024 年 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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