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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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种子加工及科研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一个标段标段 招标补遗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部分有误,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5日10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4日18时30分前。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保函或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电子保函或保单中的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下方附件)。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本次补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相应内容。 招标人:中农发(泸州)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中农发(泸州)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泸县种子加工及科研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一个标段标段招标补遗02号》对保函或保单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的电子保函或保单同样适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原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章) 年 月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