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新城片区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18 11:38:02 浏览:48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3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7,166,507.8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房建施工-评标定标分离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佛山新城片区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A01-440606-2024-0019-01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新城片区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2)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预结算的预警金额(5038070.56 元),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预估结算金额超出结算预警金额,须七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增加工程量签证或者工程款结算,否则超出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42)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预结算的预警金额(17166507.84元),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预估结算金额超出结算预警金额,须七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增加工程量签证或者工程款结算,否则超出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医院 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黎先生、黎小姐 联系方式:0757-28338501 联系方式:0757-83130073、83130985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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