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山县第一中学2号教学综合楼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11-18 15:50:49 浏览:6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226,23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合格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蒙山县第一中学2号教学综合楼

原公告项目编号: E4504002831002918001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分包前,中标人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项目所有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按设计规定的主体工程、关键工程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设计规定的主体工程、关键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更正日期:2024年1118

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媒介: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四、联系事项:

招标人:蒙山县第一中学

地址:蒙山县永安街旧县巷51

联系人:林张有

联系电话:0774-628281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山县公园华庭D-109

联系人:彭敏

联系电话:0774-6287808

 

 

 

  人:蒙山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18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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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5: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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