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郫都区团结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永定二期安置房项目施工/标段补遗[第1次]
发布时间:2024-11-19 17:13:36 浏览:5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9,025.63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郫都区团结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永定二期

安置房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第1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第1次],本补遗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 分包”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3.5.6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项目经理。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承包人发生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5.6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发生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5 工期延误”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承包人必须在工期(下达开工令后 365 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承包人必须在工期(下达开工令后 900 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市郫都区成影团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19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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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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