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山县兴隆山公墓(绥兴墓区)扩建项目营山县兴隆山公墓(绥兴墓区)扩建项目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22 17:34:58 浏览:4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33,804,57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营山县兴隆山公墓(绥兴墓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0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涉及的设计费用:完成设计施工图审查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合格设计成果且预算通过财政评审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部分。建设工程费:项目工程进度完成20%,拨付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15%(减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项目工程进度完成50%,拨付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40%;项目工程进度完成80%,拨付资金不超过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65%;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送审前拨付合同总价的80%;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拨付至审计确认总价款的97%;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结算审计总价款的3%,按合同约定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拨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均修改为设计费用:完成设计施工图审查后30个日历天内拨付资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提交合格设计成果且预算通过财政评审后30日内,拨付资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部分。建设工程费:项目工程进度完成20%,拨付资金不超过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15%(减除暂列金、暂估价,下同);项目工程进度完成50%,拨付资金不超过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40%;项目工程进度完成80%,拨付资金不超过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65%;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送审前拨付资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拨付至审计确认总价款的97%;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结算审计总价款的3%,按合同约定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拨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2.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人:营山翔达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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