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水建360825招字[2024]第0025号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25 14:15:07 浏览:40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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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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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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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2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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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XJPSDJ_7_X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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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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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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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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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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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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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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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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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丰县七都乡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新建+改造提升)第二次答疑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条款“22、特别说明:本项目因招标人 CA注册时主体信息注册为“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本级”,导致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后自动获取识别招标人为“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本级”,实际招标人名称为“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名称明确为按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名称“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响应。”
现修改说明为:“22、特别说明:因新点招投标系统识别原因,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及开具投标保函时响应招标人名称为“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本级”或“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皆为有效文件,不予废标。但是在后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署及办理项目施工手续、验收竣工结算及审计时,招标人主体名称明确为“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看,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永丰县七都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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