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批废旧资产(废旧燃气表)转让
发布时间:2024-12-02 07:30:35 浏览:52

项目编号 |
GR2024ZJ1010519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资产(废旧燃气表)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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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177,336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2-02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5万元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款,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剩余拍卖成交款,并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相关款项后)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资产转让合同》。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因政策要求,全市老旧燃气表仍处于更换阶段,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40000个废旧燃气表全部更换完毕,其中废旧铁质燃气表约39200个,废旧铝质燃气表约800个。
5、废旧燃气表采取分批移交,第一批于《废旧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次日起移交;第二批剩余废旧燃气表移交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所有废旧燃气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移交。
6、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以加权平均数形式计算各标的的所占权重、单价(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最终成交价以各标的的结算单价乘以实际移交数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7、标的物的拆解、装卸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一切费用自理;标的物的数量清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负责监督。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遵守转让方厂区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切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负,与拍卖人及转让方无涉。
8、标的拆解装卸运输自移交之日起20天内清理完毕,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提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作业、擅自变更提货顺序或拒绝运输部分标的、拒绝清理现场等)导致标的移交逾期,延误转让方工作计划,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移交并视情况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受让方逾期缴款或逾期办理移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方资格。标的物的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付的拍卖成交款亦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