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理市北市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0:00:35 浏览:47

大理市北市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理市北市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内涝点消除工程:新建DN800-DN1200雨水管道(涵)1.65km; (2)城中村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沟)9.43km,其中DN400-DN1000雨水管道2.77km,雨水沟6.66km; (3)雨水管网提升工程:新建DN300-DN1500雨水管道6.79km; (4)对城中村实施工程范围内排水系统进行清淤、排查。 (5)移动排涝装备完善工程:新增大型移动泵车(龙吸水)1台,移动式小型潜水泵2台。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2-02 09: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2-216154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陈主任
办公电话: 0872-212048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泽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曹工
办公电话: 13577262112 移动电话: 1357726211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533001001
标段名称: 大理市北市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3 09:30
开标地点: 州本级4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104.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⑧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单位均须具备。) (2)资质证书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往本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拟派往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除外),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业绩要求: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在建或已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业绩时效界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均为有效)。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在建或已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效界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均为有效)。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23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 1.pdf2024-11-30 20:35:2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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