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新区医院保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2-03 13:14:44 浏览: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5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区医院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文件获取时间及开标做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2-04,更正为:2024-12-0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8 09:30:00,更正为:2024-12-1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8 09:30:00,更正为:2024-12-19 09:30:00。

  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详细评审

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评审,包含①服务特点分析;②重难点分析;③创新设想。

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12.00

保洁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洁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人员管理方案;②物资装备管理方案;③管理规章制度;④档案管理方案;⑤医辅管理方案;⑥环保清洁管理方案;⑦投诉处理方案。

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26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7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8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26.00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含①服务质量承诺;②质量保障措施。

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4.00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详细评审

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评审,包含①服务特点分析;②重难点分析;③创新设想。

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15.00

保洁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洁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人员管理方案;②物资装备管理方案;③管理规章制度;④档案管理方案;⑤医辅管理方案;⑥环保清洁管理方案;⑦投诉处理方案。

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21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21.00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含①服务质量承诺;②质量保障措施。

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6.00

具体事项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科室: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2605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17-2605350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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