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段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4-12-03 13:19:01 浏览:5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29,460,456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段

补遗1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补遗如下:

一、经核实,本项目上传的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清单)cjz文件中,有部分清单项项目特征描述有误。现将更新后的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清单)cjz文件上传,请各位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清单cjz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调整:

原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2、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

修改后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2、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合同主要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0%。

望各投标人悉知。

康定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03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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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1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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